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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五措并举强化行政复议法治保障作用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佛山行政复议机关围绕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从程序优化、纠错准确、调解优先、关口前移、长效监督五方面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涉企案件实现优审快结,为佛山营商环境打造了法治“减震器”。

一是坚持复议为民,保障合法权益有力度。畅通全市复议机关申请渠道,落实“应收尽收、立收即审”,窗口年均接访量超1万人次。2021年以来全市共收到复议案件3487件,涉及市场主体案件占比近三成。强化涉企案件审查,组织精干专班,做到“程序优化、调解优先、纠错准确”;采用电话沟通、庭审调查等形式,加大现场踏勘核查力度,完善专家论证、集体讨论机制,切实做到案件调查事实清楚;注重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推动行政执法处罚与教育并重。

二是坚持有错必纠,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度。复议机关强化监督职能,对涉企行政行为存在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如未依法组织集体讨论或听证、超期结案、超期送达、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或对检测、评估、鉴定结果等提出异议权利等)、过罚不当等不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案件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如某企业因工人操作失误打翻墨水桶,用水冲洗导致废水外排,企业发现后积极善后处置,行政机关以偷排为由实施大额罚款,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企业不具有偷排故意,属适用法律错误;经纠正后行政机关以企业未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重新作出处罚,为企业减负21万元。2021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案件综合纠错233件,综合纠错率30.50%。

三是坚持实质化解,推动案结事了显温度。将复议调解贯穿涉企案件办理全过程,在立案阶段积极搭建各方沟通渠道,深入研判纠纷症结,做好释法明理,力促案前纠纷化解;在审理阶段准确把握争议焦点,评估法律风险,因案施策制定调解方案,寻找突破口,力促调解和解结案。如某系列案件中,行政机关对多家企业罚款总金额近120万元。经复议机关扎实调查、反复沟通、多方论证,行政机关最终认可复议机关关于该系列案定性不准、处罚不当的意见;经调解,行政机关自行撤销原处罚决定、不再处罚,企业均撤回复议申请,实质化解了该系列行政争议。2021年以来全市复议调解成功案件843件,占开展调解案件总数的57.54%。

四是坚持关口前移,行政复议指导提精度。发布全省首个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败诉案例汇编,以召开案件调查会、研讨会、组织旁听示范庭审等方式,通过绩效考核、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指导等手段,加大对行政机关涉企执法指导。对办案中发现的执法共性问题,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提醒函、约谈等方式做好监督提醒,2021年以来全市复议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5份,有效督促相关机关及早规范整改,从源头减少涉企行政争议,实现诉源治理。

五是坚持长治长效,行政复议监督增效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情况通报、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复议文书抄告、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反馈和履行监督等机制,2021年以来累计公开复议文书1397件,出台《佛山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在全省首创六个复议咨询专业委员会,发挥专家学者智囊作用,为涉企重大疑难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明确提出力争实现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实行败诉案件限期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全市行政败诉情况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多措并举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接下来,佛山行政复议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坚决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监督、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慎监管,让全市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以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的创业创新创造强劲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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