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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地区司法独立何以排名中国大陆之后

有道者言: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地方的法制环境关系着人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关系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其中司法独立水平是衡量某地法制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以此来看,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制环境不容乐观,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2017年至2018年有关“司法独立”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台湾地区的司法独立水平在全世界各地区中排名仅位列第48位,落后于中国内地,这表明台湾当局宣传的所谓司法改革已完全破功,台湾地区的司法被台湾某些政治势力严重影响。

就中国香港上市公司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创新”)、中国趋势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趋势”)以及其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向心先生(“向先生”)、向先生替任董事龚青女士(“龚女士”)涉及所谓的“间谍案”及“洗钱案”来看,中国台湾地区司法独立排名落后是有原因的!

中国创新和中国趋势一直不断声明,其是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将近20年的受高度监管的公众公司,从来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下属单位;从来没有渗透香港金融市场搜集任何军事情报;从未在中国台湾地区媒体投下经费,以图控制媒体;从未在中国台湾地区收购据点、组织网军,以图影响中国台湾地区选举;向先生、龚女士也从未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或其下属单位工作,更加从来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港台地区情报工作负责人员。同时根据国台办对“王立强案”的官方通报,王立强系涉案在逃人员,因为涉嫌诈骗罪,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实际上是“骗子变间谍”。台湾当局所谓的“间谍案”是荒谬、毫无根据的,向先生、龚女士完全是“被间谍”的,是台湾当局和部分媒体对向先生、龚女士的恶意中伤。台湾当局在仅有王立强的虚假供述,没有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就对向先生、龚女士实施限制离境的非法“扣押”行为,这表明中国台湾地区法制环境已经遭受严重破坏!司法独立要求其他机构尊重司法机关的独立,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司法裁决,该案完全是台湾当局为了某些政治利益干扰正常司法进程的结果,该案中司法机关未遵循证据主义原则,在没有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对当事人实施限制离境的强制措施。

自2019年向先生、龚女士被台湾当局实施限制离境非法“扣押”以来已将近两年,台湾当局所谓的“间谍案”仍没有调查出实质证据,然而台湾当局为了某些政治利益,竟又“自导自演”,捏造所谓的“洗钱案”妄图继续限境,同时还在声称继续调查所谓“间谍案”。

所谓的“洗钱案”完全是台湾当局的胡编乱造、无端指控。在“上海国太事件”被披露后,向先生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向香港证监会、香港警务处、上海公安局作出专题汇报并请求调查,之后获得香港证监会裁定向先生、龚女士及其旗下公司与上海国太公司并非一致行动人士,以及香港警务署发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上海司法机关也从未查扣过中国创新、中国趋势、向先生、龚女士任何资产,更从未起诉或审判过中国创新、中国趋势、向先生、龚女士。这些都足以证明中国创新、中国趋势、向先生、龚女士与“上海国太事件”无关。中国创新、中国趋势更从未接受过国太公司2.03亿港元,从未与国太公司合谋购买黄山房产,从未以“财富风暴”电商平台洗钱,QDII更是经过中国政府批准,不可能出现资金来源不法情形,向先生、龚女士在台购房皆为自有资金,因此绝无台湾当局所谓“意图掩饰隐匿”及“取回犯罪所得”的可能,上述证据都能够明确证明向先生、龚女士完全是“被洗钱”。台湾当局不顾正当司法程序要求,捏造事实,掩盖真相的不耻行为完全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以政治力量干扰正当司法程序是该案错误的重要原因。

从“被间谍”到“被洗钱”,台湾当局因为政治原因不断干扰司法进程,是明显违背司法独立原则的表现!这表明台湾地区的法制环境十分堪忧,司法独立水平落后,希望台湾当局能够认真积极改善台湾地区的法制环境,坚持司法独立,要尊重当地司法机关的正当司法程序,尊重当地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无罪推定”等法律原则,不能让守法人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不能让台湾地区某些政治势力干扰正常司法进程,不能让台湾地区法制环境再继续堕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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